學校注冊不等於移民局承認你的合法身份,以前凡是你這種情況,律師樓都是勸他/她至少在原來學校上一學期,再申請transfer.要律師幫你,也要有最起碼的基本條件以構成移民法上的申請基礎,比如公民的BF之類,否則就隻有回國重新簽,而且從out of status起,絕對不可以超過180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