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該是這樣,被拒絕的理由隻能是雇主或是受益人不夠資格

來源: 2006-10-02 09:09:51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當然如果申請人本身條件不是很強,當初獲得140批準就很勉強這樣做就要慎重。
如果是大牛,或是和公民結婚已經懷孕或是生了孩子的,就算想拒也拒不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