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常有意思的案例. 我是否可以現在遞交I-140, 然後回國. 待I-140批準以後, 再通過途徑在廣州領館拿綠卡. 前幾天谘詢律師說這方法可行. 請問有無這樣成功的案例. 另一問題, 假如我的I-140批準以後, 我夫人是否可單獨在美國遞交I-485(我不在美國). 請分享您成功的經驗. 謝謝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