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成績好的多了去了,因為學習好而給予移民資格,在移民法上
沒有依據,搞研究能達到EB1a或NIW要求的例外,顯然這個小孩達不到,而且即使達到要求,依據移民法也不允許偷渡入境的人在美國就地調整身份。
至於二胎,不說了,如果是父母要被政府強迫墮胎,給綠卡還可以理解,至於小孩說自己感覺如何了,天啊,這樣的也要給綠卡,我想不出還有什麽人不應該給綠卡。
我倒是不需要為了綠卡把腦袋往牆上撞,隻是覺得此風不可長,為什麽聽到要送回中國就要以自殺來對抗?中國是人間地獄嗎?賴昌星這樣做我理解,甚至同情,對這個小兔崽子,我隻能說一句話:你的行為讓海外的中國人丟臉!
要說對美國的貢獻,這裏其他的XDJM哪個不比你大,怎麽沒有一個人跑到白宮或是國會前麵,拿著汽油威脅不給綠卡就自焚的?因為大家都有做人的尊嚴,不想讓美國人看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