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J1來美國,已經一年半。想辦理豁免。已知的情況是,國內的單位絕對不可能給我出具什麽財產、房產已清證明的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如何申請豁免?NIW是不是就是適用這種情況的?另外,NIW是不是申請綠卡中間的一個步驟?NIW之後如果想申請綠卡,是不是還可以再申請EB1?見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