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種情況需要交兩份I-130,繼子女的申請要放其出生公證(不可以

來源: 2006-09-18 09:59:53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用親屬關係公證代替,因為後者沒有其生父名字和孩子出生日期,地點,移民局會不承認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