仔細讀了一下,I-797C,上麵有一句,如下

來源: 2006-09-14 17:08:28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The applicant must keep the lower portion with his or her previous Form I-94, Departure Record. 也就是
說,我不需要有新的I-94,保留舊的就可以了,出境交出去就可以了。我前麵沒有仔細讀。誤解了。而且,文件中,也根本沒有顯示出來有新的I-94。我認為,再出錯,也不能有這麽大的失誤吧。

仔細看了文件之後,我理解我隻是配偶延期,而不是adjust status,所以我不需要有新的I-94。我先生也是入境後,也是adjust status,我看了他的文件,他是肯定要有新的。所以,我認為小浪的lp還是需要I-94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