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也覺得是誤會,因為你原來就是委托該律師辦的,那她隻收很少

來源: 2006-09-08 16:45:25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錢就可以理解了。我以為你是I-485DIY之後另外委托一個律師做聯邦訴訟呢,那樣肯定不可能幾百塊。本來你這個律師對你的I-485就是有責任的嘛,其他人不是在她那裏做案子,當然不會是這個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