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建議你還是申請reopen,如果不申請,萬一在這段時間內被查到

來源: 2006-09-08 12:56:0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非法居留/工作,就麻煩了,雖然這種可能不是很大。
你律師的建議一看就行不通,說是想探訪親友,你都在美國N年了,為什麽不去探訪?實際上就是說要避免gap都叫人覺得可信些。有一點我同意mytwocents的看法,如果你的目的隻是等H1B批準,reopen是否成功意義都不是很大,主要是避免萬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