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白兔好像已經回答過相關問題,最好是綠卡拿到半年後在跳槽,這樣對以後都沒有什麽影響,但如果等不及,140批準180天後就可以換工作,律師應該不會那樣做,除非你和公司之間有協議,而你違反協議,公司有可能采取撤銷申請的措施。如果不準確,請小白兔補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