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況下,隻要你已經合法入境,ICE一定要先把你告到法官那裏,如果法官同意發出遞解令,才能遞解。好多人都是沒有出席法庭聽證,那肯定是這個結果。 如果你後來一直沒有再犯法,還有Baby,法官這樣判的可能性非常小,通常移民局的attorney會研究這個案子移民局勝訴的可能性,如果認為當事人多半會贏,一般就不會告。就像那些拿庇護綠卡回國又回來的人似的,很多律師都說會有問題,但移民局根本沒有提出起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