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口簿上是每次加新東西並保留曆史嗎?我的戶口在上大學時就遷出了。 現在我在給父母辦探親。 除非戶口本上保留有老記錄,要不就得去原居住地派出所開證明信? 麻煩的是我家人現在暫居另一城市。 如果戶口本上麵倒是有曆史記錄,而且假設我家人把它帶在了現在暫居地,是不是現居地的公證處即可公證? 謝謝 xiaobaitu 前麵的答複 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