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xiaobeitu。 1)在加拿大成為PR後和美國公民在加拿大結婚. 這樣可有理由申請豁免取銷10年不準入境限製?在哪裏結婚有區別嗎? 2)是在美駐加領館申請嗎? 3)申請過程須多久? 4)獲批準的可能大嗎?主要提供何文件? 謝謝給予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