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誠心誠意請教xiaobaitu @-@
你這種情況,如想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國工作,要首先將身份改變為H1B或L1,因為你不是加拿大公民,所以不能用TN。
30天內,H4 holder可以用I-94返回美國,至於如何確定在加拿大的停留時間我也不清楚,通常如果沒有綠卡的話,是根據加拿大移民局的入境印章日期,但我不知道加拿大永久居民入境是否需要蓋章。
回中國除了用AP,也可以在美國駐華使領館簽H4簽證。但是B簽證在你遞交I-485後就不可以再使用,如果海關發現你已經遞交I-485,你可能被拒絕入境(如果你沒有AP或H4),即使由於海關疏忽而入境,I-485申請會被revoke.
在沒有收到RFE之前,不需要補交材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