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現行移民法架構下,你的主意行不通。原因是:
永久居民隻能申請未婚子女,所以要等你母親成為美國公民才能為你姐姐一家申請,就算你母親英文特好,來美國並拿到綠卡五年之後才能申請入籍,之後還要一年時間才能拿到公民
(還沒有考慮她可能考不過的情況),之後再為你姐一家申請,按照現在的排期需要等8年,如果8年後你姐姐的孩子超過21歲,就失去了隨父母移民的資格,隻有等你姐姐移民成功後再為她申請,之後也要等8年(永久居民未婚子女),如果她結婚,要等你姐成了公民再等8年,恐怕那會兒中國已經沒有人願意再來美國定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