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找了4個獨立推薦人,都是引用過我的論文的. 律師說論文被引用,很重要.那麽是否要在推薦信裏突出被引用過的事情? 我寫了,結果律師來電子郵件說,這樣一來,我和推薦人就不是完全意義的"獨立"的了. 我又糊塗了,怎麽人家引用了我的,就成了"非獨立的"了? 烙索半天,我的問題歸結為: 1,要不要在推薦信上讓推薦人提引用過我論文的事情; 2,是否有引用關係,就成了"非獨立"人士了? 再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