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-3的140已經apporved,在同一家公司,現在想重新做EB2,請問我原來的priorty date還能保持麽。或者有什麽辦法能transfer到新的EB2 case來。我記得看到同一個人 的PD可以transfer,但我的律師說不能。而且一旦我file了新的LC,原來的LC和140就 都作廢了,請問有辦法兩個都keep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