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1豁免中國大使館現已經批準,DOS審批中.但當初給DOS寄申請時沒有提供J2的任何資料,例如IAP-66和DS-2019表格,並且J2的表格中間有1年的斷期,因為學校說J2如果不出境,無須更換IAP-66,所以J2的第二年IAP-66表格空缺,如果隻寄第一年和第三年的表格會不會反而有麻煩呢?還有是否J2的表格一定需要寄給DOS?萬分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