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上凡VO在簽證上附加條件,說明了對這個人不太信任,所以

來源: 2006-08-11 12:53:58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最好這次不要搞類似出境再入境這種小動作,雖然這樣做沒有違反移民法,但是在今後再次簽證時,領館官員照樣可以拒絕簽證,反而得不償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