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教哪位知道的大俠,我現在持有TN(2006年10月30到期),在美國工作。公司幫我申請了H1B(2006年10月1生效) , 我已經拿到了H1B的Approval Notice , 我需要在2006, 10月1號前到加拿大的美國領事館作Stamp嗎? 有人又說加拿大公民不需要, 除非我去其他國家。 我都糊塗了。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