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教: 關於第三次FP,

來源: 2006-07-31 13:20:17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FP CODE 1, DEC 2004
FP CODE 3, SEPT 2005

上星期五收到CSC的信說LP的FP已過期, 他們會近期發出新的FP NOTICE, 但我的FP都是和LP一起做的呀, 為什麽我沒有這封信呢?
1. 主申請人和副申請人的FP都是一起做嗎? 還是有可能分開做?
2. LP近期會回國, RESCHEDULE FP 問題大嗎? 還是等做完再走比較好?

多謝回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