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EB1A 新聞報道的一點experience
我上一個EB1A 的申請,遞交了以下新聞媒體關於我的報道: NYTimes, MSN News, LA Times, AP, CP (Canadnian Press), 和許多local的媒體,結果審查的人不承認這一條,理由是所有媒體報道的是同一個成就,所以不能成為廣泛報道和知名成就的理由.當時覺得實在是不make sense,很是無奈.
所以似乎interpretation 都在CIS官員的心情,試運氣而定,全無定法.
(FYI: 我的案子在NSC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