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-1B倒是個問題。盡量爭取在H-1到期之前遞交485。我不知道為什麽10天遞交485時間不夠,因為體檢等你可以先做,而到時候律師填表,公司出一封雇用證明信就行了。 當然,我還沒有機會遞交485,都是該死的排期。意見工參考。但是我認為這個機會你沒有抓住太可惜了,否則到新公司又要重新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