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是建立在LC基礎之上的I-140,寫信的人應該是雇主或雇主的律師

來源: 2006-07-21 09:04:52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因為他們才是petitioner,你隻是beneficiary,理論上沒有資格寫信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