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可以寫信給處理你案子的服務中心要求,有可是郵寄中丟失

來源: 2006-07-19 13:37:27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第一次指紋過期十五個月一定要做第二次指紋嗎?多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