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在加拿大工作,已經交了移民申請。並有老板的長期工作OFFER,和勞工部的認可。這樣情況下,去美國旅行能簽出嗎?對了,我作學生時已去過兩次。同時,我公司的客戶是美國政府。我老板能否出信要求多次往返?我老板的信怎麽出最有利,請各位指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