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有個OFFER,可是H1B時間又有麻煩.OPT8月3日過期.公司說現在辦H1B--十月份的,可能會十月中旬收到.那麽10月3日後會有幾天的GAP. 我的問題是: 1.如果申請10月1日生效的H1B,假如移民局10月5日審理,批準後,生效日期可以還是寫10月1日,還是必須寫10月5日? 2.如果辦加快,可以趕上10月1日的一撥嗎? 3.還有什麽辦法嗎? 找工很辛苦,快絕望的時候有了可能,現在又出這個問題,心裏很難受.謝謝回複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