憑醫院證明是不夠認定國籍的,孩子出生後,會有政府人員來登記

來源: 2006-07-05 09:05:48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並辦理社會安全號碼,之後孩子父母要拿著醫院的出生證和孩子的社會安全卡到Dept. of Health去辦理州的出生證書,那就是政府方麵認可美國國籍的證據,即使在海外,還是可以憑此在美國領事館拿到美國護照的。
當然我還是建議大家在美國拿到孩子護照再回國,特別是父母雙方都沒有綠卡或美國國籍的情況下,因為如果有一天法律改了,在美國出生不再是獲得美國國籍的充分條件的話,那就不能僅憑州出生證明在海外領館拿到美國護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