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和公公曾來美兩次,但因為去年來美時在申請延期時多住了一個多月(材料交上去)。 上周去簽因此原因被拒,那位台灣籍簽證官說就是下次再簽也會被拒。難道他們就沒有機會簽到的可能性了嗎?請給位給建議,是否這位簽證官所說是對的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