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白兔,還想請教一下,《中美領事協定〉中對J1的規定是否有有異於別國的特殊規定?還有,如果我在持F1期間回國做一年的論文,其間在某單位做兼職,那麽這一年能否算在服務期?還是說必須要在中國連續工作兩年? 多謝多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