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驅逐倒不至於,但是這一段時間工資不拿為好,退回去不就得了

來源: 2006-06-29 23:14:44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非常謝謝,XIAOBAITU!

問題是:公司律師認為公司必須付錢我我們,這要不就有記錄嗎?如果公司非要給支票,怎樣才可不要?可不可以直接把它作廢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