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助小白兔等高手,關於I485問題
我在J2期間曾經用工卡工作過。第一次遞交G325A的時候,律師就是不讓填這段工作經曆,說是沒關係的。後來我們的I-485 因I-140被拒而作廢。現在我們重新遞交的I-140 批準了並且可以遞交I-485了。我的問題是:
1. 新的G325A表上需要填上這段工作經曆嗎?
2. 如果不填,會被移民局認為是隱瞞嗎?雖然我們是合法工作。
3. 如果填上,移民局會和前一次遞交的G325A比較,從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嗎?
正是左右為難。請小白兔,Mytwocents等高手幫幫忙,萬分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