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個壇子上回答問題的朋友們請注意,如果你沒有把握,就應該說我認

來源: 2006-06-26 21:53:3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如何如何,不要把話講死,人家都是身家性命的事。昨天有個帖子,是沒有在I-485上填寫以前被逮捕的曆史,我建議馬上主動寫信給移民局解釋,但有人回答說No problem,隻要後來被dismiss的案子,FBI會刪除記錄,所以移民局查不到。如果人家聽了你這種似是而非的建議,不及時寫信解釋,麵談時被當場拒絕的可能性是一定有的,那時你怎麽麵對?申請I-485是你找移民局辦事,指紋數據庫顯示有逮捕記錄,而申請人填表說沒有被逮捕過,這種情況下是否撒謊是很清楚的事實,我知道一對真結婚的夫妻,就因為麵談時分開盤問,移民官問家中某家具是哪裏買的,(實際是撿的),但女方認為說撿的太丟人,就說是某家俱店買的,而男方老實說撿到的,就因為這點不同被移民官認為是撒謊,綠卡被拒還差點被驅逐,幸好之後在遞解出境程序中,有機會在法庭上向移民法官解釋清楚了,才撤銷了移民局的指控。你說相比之下哪個問題大?當然不是說這個案子一定會遇到這種情況,關鍵是看遇到的移民官是什麽樣的人,至少這個案子不經過麵談是不可能批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