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申請有可能混過去50%(如果材料不錯),單方申請你一點機會也沒有。 更何況你現在馬上離婚也來不急啊 由於人力有限,移民局99。9%的這樣案子隻能以材料不足(除非有舉報)拒絕。 好象記得前幾個月在那看到一篇報道,說有1/3以上的結婚移民案子是以綠卡為目的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