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持J-1來美,由於個人原因,耽誤了豁免申請。今年8月份到期回國。老板很願意幫我辦H-1。昨天又催我快遞豁免申請。我現在開始向領事館遞申請,但4月份必須要回國到單位辦手續,蓋章。請問如果一時回不來,在國內還可以繼續豁免進程麽?朋友說沒必要辦,因為辦完豁免也就快2年啦。還有,如果老板同意轉O-1,是否需要回國轉身份呢?4月份一定要回國一趟,很多事情要處理。還有人說可以以孩子是美國公民為由申請豁免,不知是否可行?請大家幫忙出個主意,多謝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