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你離婚的原因和具體情況可否講一下?移民官是否詢問這點?

來源: 2006-06-19 23:06:39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我們2002年,5月中國結婚,,2003,8月美國離婚,是她向我求婚,也是她要和我離婚.我是2002,12月來美,4月我們分開.原因我想和大多數異國婚姻一樣.移民官也沒問.如果你需要我可以emial一份我的story 給你,當初我就是給移民局寄了我stroy.他也是看著我寫的時間和我go over.您可以給我我你的email 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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