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謝小白兔!你知道灣區的生活費相對較高,但我們一家三口的銀行存款才2萬多。 我的薪水是6萬多點,LG的是9萬多。所以我想以LG的名義出財力擔保書會表示我媽 來後,生活非不成問題。請你看看我這情況,到底應由我來填I-134好還是LG來填I-134好? 去年我沒有W-2,報稅單上沒我的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