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,GC後沒有約束.其他類485均原則上不能換工作,因為有排期才有個memo規定可"在485遞交半年後,有條件換工作",這個條件絕對不是申請者的個人願望,如公司倒閉,下人等並通過H1 transfer到一個新的同類工作崗位上.這類GC,拿到走人也是不對的,如果雇主不管你就沒事,如果雇主起訴你,你的GC可能得而複失,不過走到這狀態的案子不多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