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-140 (EB1B)和485去年9月份同時交上, 140幾個月前已經批準, 今年年初用AP回了一趟國, 現在要換工作(同一領域), 我還能讓新公司 transfer 我的H1B 嗎? 還是得回國 簽 H1? 多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