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小白兔、兩分錢及各位高手幫忙

來源: 2006-05-31 12:16:24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LG在持H4時申請I-140和AP獲得批準,2005年6月遞的485,10月打的指紋,12月得EAD後工作,現在他要回國辦事,請問使用AP回來還是再簽H4回來?另外我的H1馬上要延期,那麽他要不要一起延。H4不能工作,EAD能工作,這兩個再一起就糊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