體檢時間已過1年,是主動再去做了再給移民局寄過去,還是等移民局寄通
前年8月交的485,去年4月在VERMENT CENTER 做的體檢,去年8月搬家至TEXAS CENTER,打過電話和發過104表給移民局,但隻收到他們換地址的確認函,沒有受到換CENTER 的通知.請問:
1. 體檢時間已過1年,是自己主動再去做了再給移民局寄過去,還是等他們的通知再說,體檢多長時間有效,若做是要去原CENTER 做,還是在目前的CENTER做(我們沒有受到換CENTER 的通知).
2. 搬家後隻收到他們換地址的確認函,沒有受到換CENTER 的通知. 這樣的情況,我們是等待呢(在原CENTER 也有可能批485嗎?),還是主動去要求他們給我們轉CENTER.
謝謝大家的幫助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