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AP在手,離開美國不會被認為是放棄了I-485,但是即使如此,是否

來源: 2006-05-28 17:25:04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符合在美國調整永久居民的條件又是另一回事。通常AP隻是適用於需要短期離開美國的情況。如果是H1B或L1身份,一個在美國的經理或雇員的身份是必須維持的。這就意味著工資要在美國支付,大部分時間應該在美國。如果CIA,FBI或是NASA出封信給移民局,說為了美國的國家利益,這個人必須長期呆在海外,當然沒問題。一般私人的公司應該沒有這麽大麵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