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謝謝omnitalk回答。

來源: 2006-05-24 11:00:03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所在工作城市的朋友已經失去聯絡了。如果不是必須,不想為那倆年work experience 開證明。

辦法1: 隻遞交在美的WORK EXPERIENCE,等待CIC 是否找你補材料,但我認為, 那
5YEARS 還是要準備,萬一讓你90 DAYS 補材料, 喊天也不應;
2 直接與原單位的人(FRIENS OR LEADER??)聯係,就請他們蓋個章。搞份單位的
信函紙不是太難罷?


我家是以我為申請人,不知我的配偶是否要開work experience證明。
Yes,
work experience的證明, and CONTRACT(S)--if an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