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太過。如果她執意要離,你大可以不簽字,並向家事法院提出抗辯,包括生活費的問題(因為H4沒有收入來源),共同財產分割問題...其實真實目的也不是為錢,隻是緩兵之計。這樣搞一搞,一年半載都離不成。那時肯定你已經轉成別的身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