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謝,“知名度比較高 ” 如果用信得過的熟人的地址,那是在填I-140表時用嗎?就是說把朋友的地址作為通信地址,自己的地址還填自己的,是嗎?還是所有自己的地址都用朋友的地址? 盼望,大家進一步指正。 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