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律師讓我自己找了個朋友翻譯的,他/她證明自己fluent both in English and Chinese,先寫個statement,然後簽字(中/英文)。再把譯文附上,移民局認可的。(不過我見版主說過,律師又公證的權利,經過律師手呈交給移民局的,就有經過公證的意思了,我也不知是不是這樣。)反正我的已經批了,沒讓我補充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