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在公司A上班,公司B有意思聘請.如讓公司Bproceed filing I129,公司B需要通知公司A嗎? 我想在等Receipt的時候再告訴公司A,這樣一來剛好有個2 weeks in advance notice. 請問大家多是這樣處理的麽?因為公司A太早知道的話,他不高興可以提前把我fire掉啊,不是嗎? 請高手指教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