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分不幸地要離職了。現在是H1B,老板支持到5月31號,現在要轉H4。填I539時expire on時填5/31還是6/1? 另外,我配偶已經有H1了,我現在是交他的approval notice,同時當時申請的I129要不要拷貝呢(instruction裏提到,不過我不明白已經approve了,為什麽還要申請時的材料)? 亂七八糟的一大堆東西,我需要列個list嗎? 過來人和明白人請不吝賜教,非常感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