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指紋的通知。這是正常的嗎?我們的PD下個月到,三個星期前,我的妻子和女兒,她們是副申請人,收到了第二次打指紋的通知。我覺得我們的案子可能開始動了。可是我作為主申請人,卻沒有收到第二次打指紋的通知。不知道為什麽?有經驗的能說說嗎?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