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教小白兔及各大俠:140交上去後還有可能再請教小白兔及各大俠:已
我要急死了!請各位大俠幫我評估一下吧:
最近工作要丟。禍不單行,剛發現律師去年給file時寫的petition letter居然隻有短短半頁紙,隻怕這樣連RFE的機會都沒有就會據掉。我想自己補一份相當於petition letter的材料加進去或許還有救,隻好死馬當活馬醫了。
我想問的是:我現在的情況,你們覺得還有可能再遞交東西嗎?我覺得應該還沒有審到我吧:NIW-VSC: RD 9/28/05,ND 10/12/05,目前VSC processing date 是9/24/05。具體怎麽操作呢?能不能給我點建議?
多謝你們了,鞠躬!